29.4.09

你会讨厌你的名字吗?


我不会讨厌,但就是不喜欢。我的名字,难写笔划多,也很难记得。不像某些人的名字,一听就喜欢,也留下深刻印象。

我的名字,即没有“力宏”简洁有力,也没有“杰伦”帅气潇洒,更妄想有“城武”般满溢的异国风情。

本来还想为自己取一个洋名。但是总觉得三十岁才来安洋名,怪怪的。何况自己喜欢的什么Clement、Vincent、Fabian、Leslie、Lawrence、Keith等,身边也不少朋友用了,不想发生撞名字的糗事。那些流于一般的Peter、Albert、Alex、Jason,我又觉得和自己格格不入。总之,就是头痛。你有什么好建议吗?

尤其是工作之后,不能拥有一个让别人记得的名字,真的很吃亏。每次,别人看到你后,开了口却叫不出名字,是很尴尬的。

这种痛苦,万万不能在我的孩子身上重演。因此,我很早就已经为日后的孩子命名了。长子就叫“杨巨”,寓意他是一个能担当巨任的真汉子;次子就取名“杨伟”,期盼他能闯一番丰功伟绩;女儿就安“杨花”吧,我希望她淡雅如兰,娇艳如花!不错吧?

还是那句,你会讨厌你的名字吗?


你的衣柜藏了什么?

算起来,我在短短的一年内,塌了3个衣橱。

我也不知道为何好好的一个衣橱,总会毁在我的手里。说到底,我也没有把任何情妇藏在衣柜里啊。

家里的衣橱,承受不了我给它的压力,已经往外倾斜45度了。为了避免以“青年才俊被倒塌衣柜压毙”的标题上报,我今天终于到宜家买了一个木制的。

之前,都买太空橱,并不是因为贪便宜,而是总认为就快买家了,太空橱较方便搬迁。但是,经济风暴,买屋子的打算,又要再搁置了。况且,“弯腰”的太空橱,不美观又危险!

说起衣橱,总觉得这个四方盒子常常与个人的私隐挂钩。

男人喜欢金屋藏娇。女人相对经济能力没那么好,只能把男人藏在衣橱。80年代的港产片,无论是喜剧,还是家庭伦理大悲剧,总会有类似的情节:见不得光的幽会,总会被提早归来的丈夫打乱阵脚。那个来不及把衣服穿上的狼狈情夫,都会被慌慌张张的安置在衣橱里。

然而,不见得只有女人喜欢把秘密藏在衣柜里,男人也是。男人藏的不是人,不是物件,也不是私房钱;男人藏的是一个秘密,一个关于性向的秘密。那些不能宣泄的感情事,总是往衣橱里堆。这个秘密多数会被埋藏在衣柜里,直到那个男人百年归老。除非,在后来的某一天,忽然男人想通了、无惧了,秘密才有“出柜”的一天。

现在,躺在你的衣柜里的,是男人,还是秘密?





我家的衣橱斜塔奇观,别靠近,随时都有倒塌和压毙事件发生的可能。




新买的衣橱,还没开工安装前,心情是兴奋和期待的!

打开之后,零零碎碎的木板配件,真的眼花缭乱,无从下手。


基地,永远是最重要的。才开工,就因为这是个木脚,我被压伤流血。真没用。



半完成作品,白色依然是高贵典雅舒适的。




把门装上了,总算大功告成了~!





总算把衣服胡乱挤了进去。多几天再收拾。是时候要捐出没穿的衣物了。

*特别鸣谢拔刀相助,全程帮忙安装的你。




28.4.09

He's just NOT that into you.


很多很多的感情事,剥开之后看见赤裸的真相,是痛彻心扉的难堪!

然而,我们都会为自己、为对方、为感情寻找许多似是而非,似非而是的堂皇借口。目的只有一个:为了让一段脆弱得频临死亡的感情得以苟且偷生,大家相安无事的上演恩爱如昔。。。

或许,我们只是欠了那么一次的当头棒喝,才愿清醒,才愿正视自己在爱情里卑微的灵魂。

如果,你欠了那么一次的“梦醒时分”,不妨走入戏院看《He's just NOT that into you》,会有人狠狠地括你几个耳光,想要不醒,也很难!

不要再给自己什么“其实。。。所以他。。。”一厢情愿的烂理由。说到底真相只有一个:“He's just NOT that into you,。”

喜欢你的人,会在约会之后想尽办法送你回家,再想尽办法进入你的家。就算只能送到门口,也会在一转身之后,立刻拨电给你说:“我好想你。”如果那些在约会结束前交换了电话号码,并礼貌的说“再联络”,那赶快把对他的一切幻想抛开,因为他很快会变成“失踪人口”,不值得你对着电话痴等,并神经质的紧张。

喜欢你的人,会想要和你24小时粘在一起,会想要知道你的行踪,会对任何出现在你身边的生物列为假想敌,然后再莫名奇妙的吃干醋。他会想要认识你的家人和朋友,并毫不犹豫把你介绍给他的家人和朋友认识,就像是在进行一项神圣的炫耀仪式。如果他总是要发展地下情,把你当作情妇般藏起来,那就赶快带着你的尊严拍拍屁股走人吧,毕竟你不是和天王巨星交往。更何况天王也光明正大的结婚了。

喜欢你的人,是不会对你说骗话的。就算有,也是善意的谎言。只有不爱你的人,才会谎言连篇,并且是脸不红气不喘,连眼睛都不眨一下的。如果你当面拆穿他,他不但没有悔意,还会理直气壮的说你侵犯他的私隐!

喜欢你的人,无论多夜都会赶到你的家,只为了见你一面。不爱你的人,就算是夜深人静,也会开口叫你离开,回自己家睡。他完全就不会怜惜你是否会冷到,有没有危险,甚至对于你独自泪流满脸,走在街头,也不觉得怜香惜玉。

喜欢你的人,总会贪恋你的身体,饥渴的程度几乎是那种要把你溶解然后吞进肚子。不爱你的人,对你意兴阑珊,就算你百般挑逗,他都是累的。你把嘴唇凑上前出,他也只是蜻蜓点水般,点一下就飞走了!

喜欢你的人,也不会双手把你奉送给别人。只有不爱你的人,才会把你当成爱情保险。在没有更好的人选出现时,你是最顺手最好用的后备性伴侣;有新目标时,你就是可以随手一扔的垃圾。
一个人,爱不爱你,其实太容易就看穿了。只是我们都不愿意睁开眼睛看。

若你还记得被爱的感觉,那种被人迫切需要的优越感的话,就必须记得:当他显得意兴阑珊的时候,就是你要下定决心,潇洒离开的时刻!

理由?只有一个:“He's just NOT that into you.”

21.4.09

赴一场轩动All about Love的演唱会

最近,往云顶跑了两趟,看了两场演唱会。

上几个星期,去看的是《杨千嬅All About Love演唱会》。自己对杨千嬅,本来就有一种莫名的喜欢,所以看她的演唱会,感觉像上山朝圣多一些。



一路以来,看演唱会的我,都是属于那种疯狂呐喊,手舞足蹈的人。就是万万没想到,看千嬅的演唱会,我竟然是在现场哭的那个。她并没有讲一些什么感性的话,也没有什么设计好的催泪环节。但是,当灯光暗下来,荧幕上播放着她演过的电影,例如“新轧师妹”、“千杯不醉”、“花好月圆”等的片断时,就有一股热气开始从胸膛涌上来。当她缓缓唱出多首电影主题曲时,我就笔头酸酸的了。

今晚,引爆杨千嬅精神~!


喜欢千嬅,是因为她处世的态度,那种豁达认命,开朗自嘲,是睿智的从容表现,也因为如此,我特别钟情于“杨千嬅”这首歌。喜欢歌词里的那句“如果想照耀万人,请加点信心;如果想抱住情人,请吸取教训; 如果想快乐做人,请敲敲你心;如果可磊落做人,你会更吸引”。

维妮,小米,飞飞和千嬅,yeah!

对了,当天的高潮竟然是农夫出场的环节,看来这支香港组合,开始得到大马人的欢心了。现场合唱“爱是。。。”,把歌词改成逼供版更是一绝。


飞飞和飞女正式见面!

那一晚,当她唱出“少女的祈祷”、“飞女正传”、“扬眉”。。。我都在想,如果你也在,就好了,我需要一个可以分享的人。


上个星期六看的《张敬轩。轩。动魔法演唱会》。

这个演唱会,没有华丽的舞台,没有华丽的灯光,没有华丽的衣服,没有舞蹈员,没有升降机,没有热歌劲舞,没有特别嘉宾。

开场时,他是让人不能忽视的白马王子。


但是,我不会说这是一场没有诚意的演唱会,也不会觉得不好看。

然而,我会说这是一场向林忆莲致敬的演唱会。如果没错,他当晚唱了几乎是8首林忆莲的歌,有“诱惑的街”,“爱上一个不回家爱的人”,“灰色”,“倾斜”,甚至以“至少还有你”谢幕。当中,最让我兴奋的是,他唱了“听说爱情回来过”。我真的晕了,好爽啊!


换第二套衣服的他,是亮丽的型男。


他并不是不够歌啊,但是他还唱了“勇气”,“童话”以及“当你孤单你会想起谁”,就是奇怪。结果,好歌如“余震”和“Blessing”都没唱,实在可惜的。

如果当晚,你有在现场的话,你一定把他列入实力偶像派歌手了。

你问我喜欢这场演唱会吗?我会说,喜欢。

13.4.09

奔丧


我这两天,驾着Oscar在南北大道来回奔驰了将近七百公里,就只是为了赶回去送老人家最后一程。

回到古来老家,看见报纸刊登的讣告,写着我的身份是谊外孙男,那她就是我的谊外婆了。

我换了丧服,上了香,就走到棺木旁看她。她安祥的躺着,除了嘴上含着的那颗珍珠,看起来就和一般熟睡无异。知道她走得并不痛苦,揪着多天的心,总算好过一点了。

她在生的时候,是一个开朗健康的老人家。八十多岁,还是健步如飞,说话的声音也很洪亮,完全没有老花近视的视力,更是让我惭愧得很。虽然我们并没有任何血缘关系,但她对我的慈爱,却和其他孙儿无异。

直到她因为脚痛而卧病在床,才渐渐病重。上个星期她入住病院,我赶回马六甲看她,都还认得我。原以为她一定可以吉人天相,没想到现在就相隔了。

高龄九十的她,子孙满堂,算是笑丧了。但是,一个至亲的人离世,难免还是会伤心。尤其是我的谊母,她痛哭了好多次,身为儿女的我们,多么担心她会哭晕过去。

出殡那天,谊母叫我陪她为外婆诵经。我们两个就这样坐在灵柩旁,不断地念着佛号。我不知道我们念了多久,就当那是我能为老人家尽的最后一份心意。我知道谊母肯定很伤心,盖棺时她抱着哥哥痛哭,是我从未看过那么伤心的她。我站在她的身后,也不知道如何安慰,自己也是开始哭得眼肿鼻肿的。。。

熙熙攘攘了几天,外婆也终于入土为安了。我再次踏上南北大道,心中想的除了希望外婆早日安息,就是希望谊母能长命百岁,毕竟疼我的人,不多了。。。

6.4.09

情。欲


我仰卧在床上,任由他的手指恣意的在我身上游走。

他的手指像蛇,缓缓从我的发间滑过,爬过我的颈项,再慢慢移到我的胸膛。他温热的指头,停留在我的乳头盘旋。丝丝快感注入我体内,我的呼吸慢慢急促了。轻巧的手指并没有眷恋太久,就顺着胸膛往下滑,越过肚脐,缓缓地移向神秘的三角洲。。。

我看着这个一个小时前才和我搭讪的人,如今俯在我的身上。他似乎有意卖弄技巧,一手不断隔着裤子搓弄我,嘴巴也在我的肚脐上呵气。我的身体开始热了。他变本加厉了,用舌尖在我的肚脐上画圈。我痕痒难当,弓起了背,扭动着。我的反应,引来他更凌厉的动作。他的唇,狂热的在我的肚脐上吮吸。我忍不住了,双手想把他推开,咀里却忍不住低声呻吟着。他把我环腰抱紧,咀巴则往上向我的乳头进攻。随着他忽深忽浅的吮吸嗤咬,我的呻吟也越来越急促了。。。

最终,他一手把我仅有的裤子扒光了,把我仅有的羞耻也一起扒光了;这一刻,我的肉体和我的尊严,完全的裸露于他的眼前。他把头埋入我最隐蔽的地方,就象小孩遇见梦寐的棒棒糖。我只是躺着,任由他贪委的索取他想要的。。。

这不就是我想做的吗?如今,不是证明了我还有吸引人的魅力吗?我成功了,但为何我没有快乐的感觉?下体传来的阵阵快感,为何会让人觉得伤心?为什么我的眼角有泪?为何我会忍不住地想,你是否和他也做着相同的事情。。。

过了好久吧?他满足了,我把衣服穿上,但是却未能把尊严穿回来。我以为这个陌生人能把我的寂寞填满,但是高潮过后我的空虚更甚。。。

他把我送到门口,临走前吻了我的脸颊,并向我要联络,我笑笑说:“不必了。你填不满我想要的。”

1.4.09

Miss you much

朋友告诉过我这么一个流传。

一个阳寿未尽的人,选择自杀轻生,就会每天遭受同样的折磨直到阳寿殆尽为止。

不明白?

举个例,一个应该活到80岁的失意男子,在他40岁时跳楼身亡,并不能立刻投胎做人,更不用妄想能在18年后成为一条好汉。接下来40年的漫长岁月,他的灵魂除了流离浪荡之外,每天一到他自杀的那一刻,他就会重回丧命现场,再次一跃而下,再次感受当时的无助,再次感受死亡带来的冰冷和绝望。这种折磨,每天都会轮回。。。

为什么我要告诉你这个?

不是因为今天愚人节,想要吓你。

而是,今天是一个我很喜欢的人离开的日子。他是跳楼自杀的。有阴阳眼的朋友,依然每天下午6点41分,看到他从文华东方酒店跃下,周而复始。这,多么让人心痛。。。

他的折磨,应该够了。但是,我对他的思念,好像没有减少。。。


《家有喜事》,他是娘娘的美男子,和毛毛还是那么的赏心悦目。




有看《东成西就》的朋友,一定很喜欢这一段。每次看,我都是笑不停。梁家辉的头发。。。。 OMG~!!!哈哈。




《春光乍泄》开拍,每个人都说他演回自己,也说梁朝伟亏大本。。。我记得的只是那句:“不如,我们重新开始。”以及那盏瀑布走马灯。。。






那么多套电影,我最爱的还是《金枝玉叶》。喜欢的程度,现在还没什么电影能超越。你相信吗,那段“麦当娜去麦当劳”的对吧,我还能一字不漏的念完。电影里面的主题曲,《追》还有《今生今世》是哥哥的歌里头,最喜欢的两首。这首《今生今世》,也深深影响我对爱情的看法。。。。

我,想你。Rest in peace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