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实,我喜欢上这个海鲜很久了。
最先喜欢上的,是这一首《身骑白马》。那时候在超级星光大道比赛的她,只是一位大饼脸的可爱女生。但是,她却以这首创作艳惊四座,成功拿下满分。我从评审们如获至宝的样子中,开始喜欢这个声音圆润的才女,以及穿插在歌曲中的歌仔歌。。。
后来,她出了专辑,电台狂播这首歌。开始的第一句歌词:“我不是一定要你回来!”,强而有力的哀伤,我陷入了迷恋她的阶段。。。
最近,越听越喜欢专辑里的这首歌,比起她在比赛时发表的那个版本,好听很多。我重复的播、反复地听、反复的唱,嚷嚷上口的旋律,快点学会然后去K一定很爽!
这首,是朋友介绍的。他说得没错,淡淡幽愁的旋律,不愠不火的哼唱着,反而耐听。利害的是MV,一镜到底的拍摄,台前幕后少一点功力都不行。
我喜欢她。她是Lala徐佳莹!
题外话。。。
喜欢,是暧昧阶段,一个很好用的措词。进可攻、退可守,功效就和“干妹妹”一般妙不可言。如果我对你说:“我喜欢你。”,就证明我对你有好感,但是我还不确定你对我意思如何。那么“喜欢”在这种情况运用是最得体,也不突兀的。
如果我对你说:“我爱你。”,就要恭喜你了~!基本上,我已经死心塌地认定你了。但是,这句话我并不轻易说出口。如果有那么一天我亲口对你说,请你好好珍惜我。
如果我对你说:“我恨你。”,除了证明你做了对不起我的事之外,也证明我还深爱着你。如果我对你已经没有爱意,基本上就懒得理你,那还有闲情去憎恨你?!毕竟,恨一个人,比爱一个人,更心力交瘁。
如果我对你说:“我讨厌你。”。。。。。那是情趣啦,白痴~!
10 則留言:
我也喜歡lala ... 和你的新髮型,哈哈^^
我喜欢吃lala!
也喜欢Lala徐佳莹!
喜欢她的好几首歌,尤其是《身骑白马》和《失落沙洲》!
我也喜欢你对“喜欢”的定义和你的新发型!:)
木子,
哈哈哈,你品味真好。。。。有眼光~~~
JO,
另外两首,也值得注意的。。。去听吧。。
还有,我喜欢你的喜欢,太有眼光了。。。
有空飞来我这边看看吧,我几天前也写了一篇类似的文章。哈哈哈!
谢谢你的喜欢哦!^^
我也喜歡這隻lala海鮮, 哈哈!
你所說的幾首歌都做到雅俗共賞的精準度, 是今年的好歌!
男孩欣赏你的喜欢...
我也非常喜欢她那首“身骑白马”和“失落沙洲”!非常好听嘞!
我也是!!!! 超感动的!
尤其是失落沙洲!!!!!!
毛上
JO,
我去不到你的blogspot,你的msn blog,我又忘了哪一个。。。
lock,
我是电台人,平时吸收的日月精华多,鉴赏能力和品味,也慢慢提升了。。。哈哈哈(自己讲,自己爽)
奈斯哈乳豆,
飞飞喜欢男孩欣赏飞飞的喜欢。。。
豪少,
是咯,真羡慕她年纪轻轻,酝酿的歌曲和意境,却那么的成熟。
cheng,
毛起,很贴切传神的形容哦。。。。赞成。。。
Dear, 我也常喜欢拉拉。。。
就连手机铃声也是她的歌。。。
爱死她了~~~~
你的新发型的确很帅。。。
而且小腹好像消失了。。。。
所以健身是有价值的。。。
哈哈~~~
很开心那天能够与你不期而遇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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